首先,犯罪分子的“大款”形象,对未婚女性具有诱惑力。 其次,犯罪分子先在网上和电话中进行长期感情联络,待感情升温后再提出见面。见面后,被骗女性往往失去戒备,与其发生性关系。 再次,骗色成功后,犯罪分子对女网友体贴照顾,使其落入“温柔陷阱”。其后再编造谎言,对方往往不加戒备。 【网恋诈骗“五部曲” 】 在交友网站上专挑经济条件好的女性发帖,与对方互留联系方式 通过QQ、MSN及电话联络,表达爱意 约对方见面,出示伪造身份证和伪造存折骗取信任,确立恋爱关系 编造企业出现资金困难等理由,向对方“借款” 多次骗财后,逐渐冷淡对方,进而断绝联系